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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的建议
浏览次数:10498发布时间:2018-09-03

县文广新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县文广新局与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我们走访中了解到,存在发掘保护、传承活动开展、经费投入、文旅综合利用不足,非遗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非遗文化传承

       目前社会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甚少、认识不足,对涵盖的内容更是无从谈起。县里大型演出、节庆活动、各类比赛很少见到非遗项目的表演和展示。我县的一些依靠口授的行为传承、传统技艺非遗正在不断消失,非遗后继无人,加强我县的非遗保护刻不容缓。建议:一是制定非遗传承人奖励机制,按带徒数量、开展活动次数,以及活动的效果等指标进行考核奖励。对徒弟从入门到出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奖励。二是走生产性保护之路。对有开发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文学类项目在保持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形成旅游、开发、生产、销售良性循环。三是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传播“非遗”知识。鼓励学校选取适合学生特点的“非遗文化”,编写校本教材和读本,开设民间音乐、戏曲类等欣赏课,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承。

       二、加大经费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没有对传承人进行经济扶助,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评审、保护、利用等工作难以实施,一些重大项目传承因缺少资金扶持而面临断层。许多民间艺人生活窘迫,无法带徒授艺。非遗的展示展演因为缺少必要的经费不能正常的开展。建议政府加大对非遗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缓解“重申告、轻保护”的现象。设立非遗项目发展奖励资金,对取得成果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三、加强机构和专业人才建设

       我县的非遗的机构不够健全,仅有两名兼职人员难以应对全县的非遗传承个人和单位的申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非遗文化工作专业性强,现在乡镇都是文化站工作人员兼职,不都能胜任非遗产传承与利用工作。建议设立非遗中心,编制2-3人。聘请省内外院校相关专家学者指导非遗的挖掘,指导和培养一支熟悉乡土文化、能深入挖掘和研究非遗文化的工作队伍。申办传习基地和传习所。

       四、加强综合利用,推动文旅深度结合

       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注意做好非遗项目与旅游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建议一要结合结合旅游开发,在乡镇现有或即将打造的景区内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销区,把民间舞蹈(莲湘舞、河蚌舞),民间美术(剪纸、指书),民间手工技艺(杆秤制作、三河羽扇、木雕),美食(三河米饺、中和祥糕点、老唐酱干)等整体包装,集聚我县的非遗项目,做大做强宣传和营销声势,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增强文化底蕴,提高知名度。二要注重与美好乡村建设的对接。注重规划引领、资源整合,使乡村非遗保护利用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

 

县政协2017年委派县文广新局民主监督小组:

张慧平  汪挺柱  王光明  朱银萍  刘甫圣  

李友群  陈发兵  周隆久  蔡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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