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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2021年政协委员议政会发言摘登
浏览次数:6246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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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为全面摸清我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及修复工作情况,推进全面绿色转型升级,从7月中旬至8月中旬,县政协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修复课题,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方面力量,成立6个调研组,开展了主席集体调研。9月15日,县政协就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县政府联合召开政协委员议政会。会上,6名委员从水环境保护、企业达标排放、雨污分流整治、乡镇污水设施建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基层环保力量配备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得到了与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现摘登委员建议如下:

  县政协委员、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副科长 刘 艳

  强化水环境监管 加强水环境治理

  “十三五”期间,我县依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县总体水质状况趋稳向好。调研中了解到,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重点河流等整治任务依然繁重。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要优化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结合全县雨污管网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雨污混接问题立行立改,对零星尚未纳入产业园监管的企业应尽快纳入集中规划,规范排水排污行为,杜绝散排、乱排现象。要充分发挥县住建、水务、环保、城管等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排水设施建设过程监管,确保新增排水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达到雨污分流,督促乡镇对学校、医院、居民区、农贸市场、饭店等重点区域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做到污水应收尽收。扎实推进环巢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加快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进度,形成污染防治闭环。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构建河湖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河长责任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将河长制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加大督查力度,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发挥群众在河流治理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落实好河道保洁员和民间义务监督员的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原则落实河道保洁员待遇保障。进一步探索创新河流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对各级河湖长监管的河流进行监测评估报告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管,加大水污染防治队伍人才建设,推进水环境监管治理迈上新台阶。依据《合肥市排水管理办法》、《肥西县城关排水设施社会化管养考核细则》、《肥西县村级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市县文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园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水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重罚,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擅自停运、闲置、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对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第三方公司加强监督,强化日常考核监管,及时清理不正规、不专业的运维单位,切实有效地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提高污水收集与处理效果。逐步建立针对水环境大数据的长效监控机制,搭建园区环保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同时从治理效果导向,开展第三方治理测评,保证污染治理效果。要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专业人才配备要向乡镇基层倾斜,有效打通基层水污染防治监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我县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

  政协委员、花岗镇政协联络组组长 王金友

  落实人员保障 充实基层环保力量

  按照县环委办有关文件要求,乡镇(园区)均配备了专兼职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不断充实。在工作实践中,基层环保人员缺少行政执法权、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建议:

  (一)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建议各乡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在编人员不少于2人,其主要精力从事生态环保工作,由乡镇(园区)自行调配,主要做好所在乡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包括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员、侦查员、信息员和督办员“四员”职责。调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逐步实现全员执法。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全员执法,协助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建议:一是力争全员持证上岗。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在编环保人员应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力争早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二是下放部分执法权。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可参照花岗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做法,下放环境保护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或参照县城市管理派驻执法人员到相关重点乡镇,及时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乡镇监管短板,县乡两级有的放矢组织专题培训、参观学习,全面提升我县环保队伍环境保护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强执法实战演练。县生态环保分局要经常组织乡镇(园区)生态环保人员参加执法大练兵、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特别是中央及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实际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调查处理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的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县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等单位对乡镇(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情况、环保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开展督查,以查促改,提升基层环保日常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县政协委员、太保人寿肥西营销服务部经理 刘玉梅

  以“双零计划”为目标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我县以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绿色种植“双零计划”(化肥农药2021年底实现零增长、2022年底力争实现零使用)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绿色发展。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总体意识不强,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难度较大,废弃物处理存在较多困难,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农业环保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种养大户的示范作用不可忽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加大对50亩以上种植大户进行农业面源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加大对市县有关奖励政策的宣传,加大对病虫害绿色防控、水稻绿色生产、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的宣传,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培训,示范带动一般农户改进生产方式,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帮助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废弃物利用率。通过培训宣传,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定额制,可以在50亩以上种植大户中签定承诺书,减少化肥使用量,不断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化肥的水平。鼓励集中开展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治,控制农作物虫害发生频次,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项目资金,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县供销部门应在各乡镇(园区)和一级保护区17个村居设置废弃物回收网点,力争实现农药、除草剂等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

  (三)以绿色水稻种植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在环巢湖一级保护区内,以“双零计划”为目标,全面推行水稻绿色高效种植。要推进耕地规模流转经营,将一级保护区涉及的3个乡镇散户和大户的耕地集中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农业龙头企业,推动一级保护区水稻绿色种植规模经营。要试点“零使用”实验区,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探索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关键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带动全县规模大户,实现水稻绿色订单生产。要改变种植模式,变直播秧为机械插秧,减少草害,避免使用除草剂。

  (四)统筹做好蓝藻打捞工作。进一步完善巢湖蓝藻打捞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做好蓝藻打捞与处理。建议在县级层面成立打捞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我县环巢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同时,利用环巢湖项目资金,添置专业打捞设备,升级严店蓝藻打捞站,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五)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依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实现源头控制。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一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县政协委员、安徽信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倪合青

  下大力气优化城关地区雨污分流

  我县现有雨污水管网总计964.9km,其中城关地区雨污管网346.7km。近年来,城关地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效果明显。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工作中还存在规划指导不强、施工质量监管不到位、管护难等问题。为优化城关地区雨污分流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调整专项规划修编,加大施工图审查力度。一是要及时修编雨污水专项规划。规划部门和排水主管部门要详细论证规划指标数据,高起点规划雨污水管网设计规模,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做好规划修编与实施过程的近远期衔接问题,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严把施工图设计质量关。加强勘探设计对现状区域系统有序排查,精准、缜密开展施工图设计,同时加强施工图会审力度,避免设计与现状不符和错漏接现象发生。

  (二)提高建设标准,加强监管力度。一是组建管材品牌库,加大现场抽检频次。好的工程,必须使用好的材料,特别是排水工程管材至关重要,建议我县出台统一建设导则,组建管材品牌库,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监管部门要加大现场抽检频次,把好管道建设的关键一道关。二是要落实施工质量主体责任,狠抓监理现场质量管控责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全面纳入质量监管范畴,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统一监管,特别是对施工现场,业主和监理要加大质量管理意识,增加督查频次,确保按质把关、按图施工。三是加强对违规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处罚力度。建设和招标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违规施工和监理加大处罚力度和市场准入限制,业主依据合同对施工和监理违约行为进行经济处理。

  (三)完善信息收集整理,落实排水许可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及时收集整理已竣工雨污水管网资料。对全县已建的雨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摸排调查,建立和完善管网资料,对新建管网项目工程资料加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形成电子档案,要专人负责,逐步建立健全全县管网检测数据档案,形成完整清晰一张图,并根据建设进度不断更新完善,便于日常管理维护使用。二是落实排水许可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控责任,避免错漏混接。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排水许可责任主体,规范居民排水行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排放。环保部门要尽快建立统一的全县污水监测系统和污水数据库,针对重点污水井段及排污大户进行监测。三是统一招聘市场化管网运维企业,并加大对其管理力度。加大对城关地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的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市场化管网运维机制,统一招标、统一维护、统一监管,多部门配合,形成合理高效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

  县政协工业交通委副主任 杨 超

  多措并举 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通过走访工业园区及部分企业,了解到多数企业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涉气、涉水排放总体达标。针对企业达标排放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投入,依法管理。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推动在线监控增点扩面联网工作。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改进落后的生产工艺,淘汰老旧的环保设备,积极治理废气、废水,确保达标排放。对于那些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屡查屡犯又不愿投入、不积极治理的企业,必须严管重罚,限期整改,否则坚决给予处罚,直至关停或搬迁。

  (二)注重实效,处罚规范。少一些走马观花式的例行检查,多些专业型、指导型、帮扶型的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检查时人员尽量固定,以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要求不一。同时处罚要规范,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主动公开,加强互动。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公开信息,科学防污。企业可以在门口显要位置设置“环保信息自主在线监测公开系统”实时监控,便于居民了解和监督。也可设置企业环保公开开放日,邀请周边居民代表来企业参观,了解废气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的程序、流程,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居民疑虑,形成良性互动。同时,对于排放达标企业的投诉,环保执法部门和乡镇、园区也要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四)产城融合,规划引领。产城融合,方便了居民就业、交通出行等,但企业与居民小区之间间隔过近,企业生产时只要有轻微的异味排出,尽管在排放的标准限值内,也会被投诉。为此,建议要加强产城融合的规划工作,从顶层、从早期、从源头,以规划引领,给涉气、涉水企业与居民小区之间留有间隔或一定距离的过渡带,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县政协委员、柿树岗乡政协联络组组长 何 翰

  建管并重治乡镇污水 统一运营促环境提升

  我县在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改善了乡镇村居生态环境。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率高、管网建设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不高、运维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针对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问题,需要大力实施提标扩容改造。比如,某乡镇驻地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是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标准不高,加之设备老化、工艺落后,更新改造难度大,难以满足现行环保标准和污水处理需求。日前,项目二期工程正在实施中,出水标准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污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通过提标扩容,使设施老化、工艺落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得到改造提升,达到乡镇驻地污水处理的标准。对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异常的,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结合改水改厕、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定期协调解决节点问题,加快推进污水设施提标改造步伐。

  (二)加大乡镇雨污管网规划和建设力度。雨污管网建设是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雨污管网规划设计不合理,错、漏、混接现象突出,污水收集率不足的问题:一要科学规划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肥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建设乡镇雨污管网。二要加强管网排查。加大对各乡镇(园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改的力度,建立常态化排查和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雨污分流。三要严格排水监管措施。根据《合肥市排水管理办法》,对于新增的排水设施,县主管部门要严格验收,加大对排水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新增排水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达到雨污分流。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水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重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乡镇日常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工业废水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一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驻地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应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二要加强管理,规范运维。要让专业的人,做好专业的事。建议提高市场准入,整体打包招投标或者提高供应商入库标准,优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挑选质量好、效率高、运行稳定并能提供有效技术指标数据的承包商为第三方运维单位。同时要进一步明晰乡镇(园区)、县直相关部门及运营方职责,理顺关系,形成乡镇(园区)、部门、运营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达到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安装在线监测,监测数据接入全县信息平台集中监管。针对某乡镇驻地的两座污水处理设施分属两家单位建设和管理,污水处理运行两套管理系统、执行不同标准,导致两个污水处理厂都因收水率不足运行不畅的问题,建议县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并网运行。三要建立考核长效机制。要明确以《肥西县村级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文件为标准,加大对乡镇园区、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考核,推动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规范化。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范围,开展专项检查、水质监督检测、违法行为处罚;乡镇(园区)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日常督查、考核、清理、更新。切实有效促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提高全县乡镇污水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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